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学会
首页
学会概况
学会简介学会章程组织架构
学会动态
学会要闻公告通知招商资讯党建活动工作报告节日祝福学会荣誉政策实务技能培训
入会信息
入会信息
今日要闻
今日要闻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培训专栏
培训专栏
论文文章
论文文章
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
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
学组动态
学组动态
联系我们

公司通知放假四天,主管却让员工离职

  • 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学会
  • 浏览量:18
  • 发布时间: 2020-12-10
公司通知放假四天,主管却让员工离职

公司通知放假四天,主管却让员工离职

2019年7月24日,公司人事部门发布《年中盘点及放假通知》。该通知的内容是因业务及管理需要,公司将于7月28日至31日组织钣金业务年中大盘点。盘点期间全体员工放假4天,8月1日恢复正常上班。


在放假的前一天,即2019年7月27日,公司召开员工大会。会上,生产部经理沈某宣布公司的机器设备已经转让,要求所有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表,并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否则,无权再使用车间里机器设备。


对此,陈渊等19名员工有录音资料予以证明。听声音,该录音中的说话人正是沈某。沈某在开会时说:“这些设备已经是我的私人财产了”“没有签合同的员工,从今天晚上开始自7月28日起至31日放4天假,8月1日我会把没有签订合同的名单提给公司,公司会委派你到我这里上班。”


“听到沈某这样的发言,我们都觉得意外,一时不知道怎么办才好。”陈渊说,考虑到这是一件一次性解除多人劳动关系的大问题,他们向劳动行政机关进行了举报。


劳动行政机关介入调查后,公司人事部门立即否认沈某说过的话,并于2019年7月31日发布公告,通知全体员工于同年8月1日起正常上班,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发现陈渊等员工没有如期返岗后,公司又于同年8月2日发布《致全体员工的公告》。该公告的内容为:在本次公司经营模式改革过程中,个别部门管理人员未正确传达公司高层意思,未与员工友好沟通,公司对全体员工深表歉意!


该公告要求:凡在2019年8月1日前提交《离职申请单》拟加入新公司的员工,以自愿为原则,可于8月6日至10日前取回该申请,其与新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尚未加盖公司公章且未生效,应继续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原劳动合同,并延续工龄。凡在8月1日前未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全体员工应于8月2日14时返岗上班,原工作岗位、地点以及福利待遇不变。

联系我们
Tel:18101659723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488号

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学会小程序

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学会 版权所有 © 协会易 技术支持沪ICP备202512303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