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学会
首页
学会概况
学会简介学会章程组织架构
学会动态
学会要闻公告通知招商资讯党建活动工作报告节日祝福学会荣誉政策实务技能培训
入会信息
入会信息
今日要闻
今日要闻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培训专栏
培训专栏
论文文章
论文文章
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
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
学组动态
学组动态
联系我们

关于2020年调整本市精减退职回乡老职工待遇标准的通知

  • 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学会
  • 浏览量:16
  • 发布时间: 2020-06-01
关于2020年调整本市精减退职回乡老职工待遇标准的通知

关于2020年调整本市精减退职回乡老职工待遇标准的通知

沪人社规〔2020〕5号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经研究,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精减退职回乡老职工待遇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建国后经组织批准退职且原无固定收入的干部、生活补助费已按规定纳入统筹基金列支的精减退职回乡老职工,每人每月增加160元。

  二、按本通知规定提高待遇所需费用,由本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三、本通知自2020年5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30日

联系我们
Tel:18101659723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488号

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学会小程序

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学会 版权所有 © 协会易 技术支持沪ICP备2025123030号-2